盡早獲利了結  光看這個標題,或許大家或有些誤解,以為基金就是要賺個3%-5%就要閃人。實際上並非如此,請看以下的說明。

 

附註:紅字的部分都是擷取於書中。

巴菲特也說,貪婪與恐懼是投資最大的敵人。但要克服這樣的人性是非常困難的,此定律寫道,若能戰勝貪婪,這種自制的行為將使你比其他99%追逐於財富的人更能成為優秀的投機者

 

貪婪的定義為要得到的更多或說比期望的還要多。當你在賺錢的當中,你會想越賺越多,越來越不知滿足,也不知道該如何收手,舉例來說,當你十塊錢買進一檔股票後,來到12塊時,你會想13塊再賣,等真正來到13時,你又會想說股票正強勢,賣掉可惜,且聽說這股票會炒到20,所以等高一點,15的時候再賣吧!等真正見到15,若又沒賣出,之後跌到14的時候,15這數字已經印在腦海中,會想說等到15,這次一定要賣出。可是市場總是會捉弄你,14,13,12一直往下跌,遇到這種狀況,搞不好是反手買進,想把過去少賺的補回來。但通常最後的結果會跌破一開始的成本10塊,這就更不願意賣了。大家做基金可能比較少遇到這種現象,因為漲一成大家都自動賣光了,但自己做股票應該會遇過這種狀況。這現象除了貪婪外,還有一點是受到沉沒成本的影響,這屬於行為財務的部分,以後會提。所以會賣股票的才是師傅,這句話一點也沒錯,停利感覺上雖比停損容易,但停利後飆上去的滋味也是不好受的。

 

其實這書中用賭場的例子來說明,用意是要說明一件事,不要過度靠運氣,或瑞士人所說的,不要過度壓榨你的運氣。我常常看到許多專員說多少塊買進世礦,多少賣出,賺了幾趴如何如何的(包含我,哈哈),但我了解這是運氣,並不是我有多厲害(避免過度自信也是行為財務中重要的課題),若把運氣當作自己很厲害的人,常常會因為某次的大跌,或許就單純的運氣不好(跌破區間,若不知停損,低買高賣的行為將有大災難),就會把之前賺的全都賠光,甚至倒貼。

 

其實台股也有句話可以避免這樣的行為,就是最後一段留給別人賺,不要想賣在最高點,或許你可能會因此少賺不少,但長期以來,只要避過大賠,控制了貪婪,最後還是會贏錢的。這本書寫的是,要在運氣走到頂峰之前就獲利,且華爾街有句俗諺,永遠不要去看已經賣掉股票的股價。這句話不會幫你賺錢,只不過是避免你大哭而已。這要幫助你太早賣掉股票的懊悔,投機的過程一定會經歷,你只能接受。其實這又牽涉到行為財務,展望理論中,為何人總是在獲利時急忙了結,賠錢卻不願處理,那就是避免後悔。看來以後我得寫些行為財務相關的東西,這對各位是很有幫助的。

次定律三 預先決定投機賺多少,目標達成後,立即獲利了結

 

這主要是告訴我們該如何設定停利點,書中只有講概念,並沒有說目標應該設定多少才合理,只要獲利達到目標,除非有新的利多狀況發生,要不然就要斷然獲利了結。但這並不容易做到,因此建議獲利後必須給自己一個獎賞,吃個大餐來慶祝一下,這觀念可以用在客戶上面,我也常說投資最後的目的也就是要去享樂,這樣投資也才有樂趣可言,此外,捐錢做公益也是我投資獲利後會做的事情。這只是要幫助你如何下定決心讓客戶願意獲利了結。

 

但大家應該還是想知道如何找賣點,有沒有個明確數字說目標該設多少?坦白說,若為了業績與兼顧客戶獲利,一成至一成五是比較合理的,依狀況而定,若僅是搶反彈,目標可能就稍往下調整,不過這都因人而異,沒有絕對好的目標。我比較建議的是移動停利法,也就是說一開始設定一成,突破一成之後,不一定要馬上賣,或許報酬率短時間來到15%,這時候停利點就可以設到12%,之後便往上調整,例如若運氣不錯,漲到25%時,就可以把停利點設到20%。這樣可以解決有時賣得太早的問題。另外,只要進場讓客戶有獲利的狀況下,一定不要讓客戶賠錢出場,所以獲利若超過5%,但尚未達到目標15%時,就把5%當作最後停利點,因為曾經獲得又失去的感覺真的很糟,不要讓客戶有這樣的感受。若是做波段,有比較大的獲利時,利用技術分析來決定賣點是更好的方法,如沿著十日平均線操作等,這屬於技術分析方面的課程,在此就不贅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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